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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心脏不过白老板(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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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老板,您真的要去原林市?”

“白老板,我承认您的虫系精灵很好,很强大,可原林市,它不缺虫系精灵啊!”

“是啊!今年刚刚闹了虫灾,那地方的人们宁愿被野生精灵打死,也不会用虫系精灵!”

“白老板,三思啊………!”

白夜联系了一支去原林市的商队。毕竟人多好办事,他这路痴,压根都不知道原林市的具体方位!

谁晓得,这才刚联系好没多久,张鑫磊,这位重山精灵集团的大老板就联合一些他在瀚海市的“老乡”找上了门来!

白夜:mmp哟,说好的信息保密呢!

要不是虫灾,我还不去那呢!系统给的精灵太强了,去个正常的地方很容易挣钱!只有原林市,才是我亏钱的圣地!

原林市,顾名思义,周围林木之茂密,在整个联盟也是排的上号的!

林多自然精灵也多,其中,尤以虫系为尊!

原林市的训练家可以说从一出道开始就和各种虫系精灵对上了,大街上随便拉住一个人,那都和虫系精灵有不共戴天之仇!

不是祖上哪个前辈丧命于野生虫系精灵之手,就是哪个亲朋好友被虫系精灵所伤!

打个比方:一个从小被狗咬怕的人,长大了,突然有一天,别人牵来一只藏獒,吹嘘:啊,这只藏獒怎么怎么样,多好多好!而它也确实很好,你会买吗?

答案必然是不会!

原林市也一样,人们对虫系精灵就两个态度:恐惧和仇恨!

要么怕虫子怕的要死,要么恨虫子恨的要命!

自己这边的虫子还杀不完,还从你这买虫系精灵,我怕不是疯了哟!

白夜也是了解到这个情况,才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原林市!

闹虫灾好啊,不喜欢虫系精灵那就更好了,这样自己才好亏本嘛!

“张老板,不用再劝了!我这个人啊,就是喜欢挑战一些有难度的事情!比如,卖给和尚梳子!”

白夜讲述了前世很著名的一个营销故事:卖给和尚梳子

(知道这个故事的可以跳过故事情节直接看正文)

【从前,有二名推销梳子的推销员,姑且称为甲和乙,每天走街串巷,到处推销梳子。有一天,二人结伴外出,无意中经过一处寺院,望着人来人往的寺院,甲大失所望,“唉,怎么会跑到这个鬼地方,这里全是一群……,哪有和尚会买梳子呢?”,于是打道回府。

刚刚看到寺院的招牌,乙本来也是心内一凉,非常失望,但长期以来形成的职业习惯和不断挑战自我的精神又告诉自己“既来之,则安之,不行动怎么会有结果呢?事在人为嘛!”于是,径直走进了寺院,待见到方丈时心内已想好了沟通的切入点。

见面施礼后,乙先声夺人的问到“方丈,您身为寺院主持,可知做了一件对佛大不敬的事情吗?”

方丈一听,满脸诧异,诚惶诚恐的问道“敢问施主,老纳有何过失”

“每天如此多的善男信女风尘仆仆,长途跋涉而来,只为拜佛求愿。但他们大多满脸污垢,披头散发,如此拜佛,实为对佛之大不敬,而您身为寺院主持,却对此视而不见,难道没有失礼吗?”

方丈一听,顿时惭愧万分,“阿弥陀佛,请问施主有何高见?”

“方丈勿急,此乃小事一桩,待香客们赶至贵院,只需您安排盥洗间一处,备上几把梳子,令香客们梳洗完毕,干干净净,利利索索拜佛即可!”

“不用如此麻烦,方丈,区区在下已为您备好了一批梳子,低价给您,也算是我对佛尽些心意吧!”

最后,乙成功把手中的梳子卖给了方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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