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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悟空(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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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嘛呢这是?这才刚见面就跟个斗鸡眼似得杠上了?”余泽海的目光在两个小家伙身上来回扫视了一圈,说道:“你俩的身世差球不多,若是严格来说,也算是同病相怜了吧。如今既然都入了我门下,以后就是相亲相爱一家人知道吗?不准搞窝里斗,否则粑粑要你们好看!”

从动物的遗传基因来说,猴子的智慧远远要比狼聪明多了。但是,小螃蟹这段时间已经服用了不少的灵泉,所以,它目前却反倒要比小金丝猴聪明灵醒了不少。

“呜呜……”

听到余泽海的训话,小螃蟹点了点头,又伸长脖子蹭了蹭余泽海的库管,很是傲娇的盯了一眼小金丝猴,然后打了一个响鼻,这才慢悠悠的朝着香气浓郁的灶房走去。

“我去!这个小狗狗该不会是成精了吧?有这么灵醒的狗吗?你们有没有看到它刚才的动作和表情?”

说真的,小螃蟹刚才那一套组合拳打下来,顿时让堂屋内第一次看到的人个个目瞪口呆,震惊不已!

“哈哈……”

余泽海见状,昂着脑袋很是嘚瑟的说道:“没办法!因为我是天才嘛!所以,我养的狗狗又能弱到哪里去?什么叫做‘虎父无犬子’?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了!”微微一顿,余泽海抱着小金丝猴站了起来,说道:“大家先喝茶稍候片刻,我去冲洗个澡,也顺带给黄瓜清洗一下,这小家伙身上臭烘烘的不说了,说不准还有跳蚤和虱子呢。”

“不准叫黄瓜,难听死了!”何冰冰杏目圆睁,猛地娇声说道:“叫‘悟空’吧!齐天大圣,远比你那个葡萄黄瓜什么的破名字拉风一万倍!”

“纳尼?”

余泽海回头看了看何冰冰,发现对方的目光正有些不善的盯着自己,于是他连忙打了声哈哈说道:“嗯,咱们的村长大人还真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呢,这名字取的真心不错!悟空,齐天大圣,拉风!大气!那行,小家伙啊,你以后就叫‘悟空’了,不过,粑粑姓余,所以你叫余悟空!”

余泽海的话锋转的太快,快到所有人都没有回过神来,他接着说道:“走喽!小悟空,跟粑粑一起去洗香香了……”说完,抱起小金丝猴,也就是小悟空快速的夺门而逃。

说来也怪,小悟空对其他人始终充满了恐惧感,但是对余泽海却异常的亲切。这一点,和小螃蟹最开始的时候非常相似。

对此,余泽海也琢磨过,一是他身为修炼之人。修真,得道,道法自然。所以在修真者的体内,通常会自然而然的逸散出一种自然的气息;另外,余泽海又长期饮用灵泉,他的身体被灵泉重重改造,自此也会外显出灵泉特有的清新气息来。

动物都是大自然的精灵,它们崇尚自然,亲近大自然。余泽海身上的气味给予它们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和熟悉感,也许会藉此将其误以为是自己的同类也说不准。或许,这才是小悟空和螃蟹依恋自己的原因吧。

第一次洗澡,小家伙那是百般的抗拒和不配合,无奈之下,余泽海只得拿出了上次诱惑螃蟹的那套方法,这才勉强给小东西把全身洗的干干净净。用毛巾擦干后,小悟空坐在余泽海脖子上,浑身蓬松的金黄色毛发香喷喷的,小家伙不时的闻一闻身上的香味,满脸的欢喜和臭美。

早餐老妈准备的是包子花卷,还有西红柿鸡蛋汤。

余泽海去厨房拿出了两个不锈钢小碗,盛了大半碗的蛋汤,又朝每只碗里加了一些灵泉,分别给螃蟹和小悟空放在面前。看着两个小家伙愉快的喝着兑了泉水的西红柿鸡蛋汤,余泽海的脸上满是欣慰。

像小悟空这种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家伙,通常是很难人工养活的。只不过,小家伙比较幸运的是遇到了余泽海,有着灵泉这种逆天灵物,活命还不是小意思了。

天已大亮。

镇派出所的干警还没有赶到,至于那伙盗猎者,仍旧由余家坳村儿的村民轮流看守着。

余泽海家,众多大人刚刚离去,一群小娃就叽叽喳喳的跑了进来。而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过来看小金丝猴的。

看着周围一双双眼神炙热的小屁孩们,小悟空惊恐的钻进余泽海怀里,双手更是死死的抱着余泽海的脖子,浑身瑟瑟发抖着。

没办法!

小家伙不仅怕生,而且之前又遭受到了莫大的刺激,如今它那小小的心灵深处,对于人类这种两条腿的生物极其恐惧和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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