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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山洞情缘(吴雪梅的故事)(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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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朝廷鹰犬

雪梅等的人终于来了,他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自称姓孟。雪梅对他拱了拱手,请他坐下。

那人对雪梅还了礼,坐下后才开口道:“在下孟金貔。久闻银狐大侠乃是美如天仙的女中豪杰,侠义之名传遍南粤。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哈哈。”

雪梅并没有听说过这人的名字,她不动声色地答道:“不敢,孟爷客气了。不知孟爷有什么用得着在下的地方,请直言。”

这个姓孟的是通过夜猫子的一个生死之交打听到银狐女侠的,这次会面也是他要求的。他说有一桩天大的交易要和银狐女侠谈。雪梅只听夜猫子说过这姓孟的和官府有关系,并不知道他背后的真正后台是谁。她已经吩咐柴大哥去打探一下这个人的来历。

雪梅虽然胆子很大,但是她的心也很细,不是一个鲁莽的人。通过刚才的接触,她发现这个孟金貔也是一个练武的人,功力相当深厚。他的身体虽然单瘦,但是两眼精光四射,一双手看起来很有力,五指像钢爪一样。雪梅坐在离他不到三尺的地方,不禁感到了深深的恐惧。她自己是官府通缉的重犯,若这人是朝廷的捕快,又是有备而来,想擒住她恐怕不是难事。雪梅不知对方的武功到底有多高,直觉上她认为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于是她打起精神,时刻防备着他突然发难。

孟金貔脸上没有露出任何异常,坐在那里低声向雪梅说出了他的那桩交易。原来他是现任巡抚张大人派来的人。他说,希望银狐女侠配合巡抚大人搜集有关乱党的消息,必要时还要请她出面去做一些巡抚大人不便做的事情。

雪梅听得一身冷汗。她虽然才出道不到三年,但是也知道这其中的利害。若自己成为朝廷的鹰犬,虽然可能一时得势,但是她以后在江湖上就会成为人人痛恨必欲除之而后快的人,她的银狐女侠的美名也会被彻底地毁了。到时候人们可能会反过来骂她是一个替张巡抚这个狗官欺压百姓的夜叉婆,祸害江湖好汉的女妖精,卖身投靠给官府的婊子等等。她读书虽然不多,但是也略知天下大势。如今的朝廷早已是日薄西山,气数将尽了。

不过她不敢断然拒绝孟金貔,否则会立刻惹怒巡抚大人。她已经是朝廷通缉的十大重犯之一,玉东县的捕快虽然奈何她不得,若是巡抚大人真的下决心要对付她,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她自己倒是无所畏惧,只怕跟着她的那些弟兄们会无处可逃,最后被官兵捕快们一网打尽。

即使是在黑道上混,该软的时候也得软,否则肯定混不长。雪梅早就明白了这条重要的生存法则。她当即立断,决定先敷衍孟金貔,蒙混过关。以后走一步是一步,看情况定夺。

她对孟金貔道:“多谢孟大人。承蒙孟大人看得起小女子银狐,以后若有用得着的地方,定当不辞辛劳,尽力报答先生的提携之恩。”说完起身欲向孟金貔磕头行礼。

孟金貔微微一笑,伸手托住了她的两臂,道:“银狐女侠不必多礼。”他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约莫有一千两,递给她道:“这是些小薄礼,不成敬意,请收下。”雪梅知道无法拒绝,就收下了银票。然后起身告辞离去。

孟金貔看着雪梅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刚才她要给他磕头,他伸手拦住她时就有意试探了一下,果然力气不小,武功肯定也不差。他原来以为她的名头是江湖上的人胡乱吹捧出来的,今天一看到她沉着镇定应对自如的样子,就知道她绝不是个头脑简单的女人。她和他的交谈中一句都没有提到巡抚大人和官府,更没有明确表示向巡抚大人效忠的意思。看来她只怕心里另有打算,要真正收服她可能还得再下一番功夫。

“越是这样的人,和她较量起来才越有意思。”孟金貔闭着眼睛在想。他一直为巡抚大人东奔西走,出谋划策,大人赞他为“小诸葛”。不过他干的大都是伤天害理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在江湖听说过他的人不多。他有过不少女人,至今却仍然是孑然一身。雪梅的相貌和气质都深深地打动了他:这可是个可遇不可求的好女人啊。

不过,这女人生得美貌如花,却偏偏又聪明伶俐,正是巡抚大人喜欢的女子类型。她恐怕最终逃不脱被张大人锁进深宅加以凌辱调教的命运。想到此,孟金貔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暗道:“可惜了。”

雪梅和她的弟兄们“发迹”之后,在玉东县城开了一间车马店,取名叫“富来通”。她让柴大哥出面做了店主人,她自己只留在幕后,从来不出头露面。

富来通既是他们平时落脚的地方,也是各种有用的消息的来源。这里出入的大部分人都是走南闯北的车把式和江湖汉子,他们没事时总喜欢一边喝酒一边大声聊天,说些听到和看到的趣事。柴大哥可以从他们那里打听到不少有用的消息。

雪梅回到富来通后,独自进了一间的密室。她让一个伙计去把柴大哥找来,将这一千两银票交给他,让他留一半做车马店的本钱,另一半分给弟兄们去花。她自己从不贪财,有好处时总想着她的弟兄们,得了金银财宝后一般是拿出来大家分。这也是弟兄们都敬她爱她服她,愿意跟着她出生入死的原因之一。

柴贵向雪梅报告说,他已经打探到了那个孟金貔的底细:他父亲原是边军的一个参将,因触犯军法被斩首。孟金貔十五岁就入绿营当兵,因为身手不错,为人机灵,还识文断字,深得当时还只是绿营把总的张大人的赏识。

后来张大人官运亨通,被提升为千总,随后又升为守备,都司,参将,最后当上了封疆大吏广东巡抚。他先把孟金貔提拔当了把总,千总,当了巡抚后,又把他弄进巡抚衙门专门为他处理机密事宜。孟金貔对外的公开职位是正六品的营千总,依然是个武官。不过他的实际权力比一般的从五品的武官都要大。

张大人名叫张一德。他原来是个满族人,复姓纳兰名裕德。他五岁时父亲死了,母亲带着他改嫁给一个姓张的高官,他也跟着改名叫张裕德。他从小爱看三国,特别喜欢张飞。长大后他给自己改了名字,叫张一德,取张翼德的意思。

张一德长得粗眉大眼,一脸的络腮胡子,像是一根根钢针一般,确实有些猛张飞的样子。他自幼学过少林金钟罩的功夫,十分了得。他为人既狡猾又凶残,早年在绿营里混时干过不少杀良冒功,抢劫客商,祸害无辜百姓的坏事,人称张砍头。

当了大官以后,他迫害起自己的政敌来也是从不手软。随着他的地位的节节上升,有不少跟他过不去的同僚都被撤职查办,抄家问罪,有的甚至掉了脑袋。孟金貔是张一德的亲信,张一德干的那些坏事中有不少都是他在幕后出谋划策的,有的甚至是他亲自动的手。不过孟金貔很低调,他在官场上江湖上的名声并不显赫。

这些情况是柴贵找到一个过去在张一德的继父家中当过丫环的女人打听出来的,为此他给了那女人一百两银子作为报酬。柴贵提醒雪梅,说跟这个姓孟的打交道千万要小心,不然会吃大亏。雪梅答道:“知道了。”

柴贵见雪梅像是很累了,就嘱咐她早点歇息,然后躬着身子退了出去。

第2节:古画

第二天雪梅接到一个手下的探子来报,说是打听到今天晚上有一桩黑交易(销赃),地点在玉东县县城里的杏花楼。杏花楼表面上是一个酒楼,私下里却开着烟馆赌场和妓院,背后的老板姓马,人称马胡子。马胡子跟官府和黑道势力都有来往,手下养了一帮打手,在县城这一带很有面子。

听说这次交易的东西是一幅古画。雪梅决定自己亲自去走一趟。富来通的生意只是个幌子,无法养活她手下的这么多弟兄们。因此她必须不时地想法弄些银子来花。她比较喜欢干这种黑吃黑的事情,因为她这样就不必直接面对那些无辜的受害者,心理上觉得好受一些。当然,这种事可不是好玩的,危险性一般都很大,搞不好就会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雪梅考虑到马胡子认得她手下的许多弟兄,因此她决定独自一个人前去。雪梅平时外出时一般是女扮男装,作案时更是用黑布蒙住头脸只露出双眼,因此知道银狐女侠的真面目的人没有几个。干这种事讲究的是眼明手快,行踪隐秘。她的武功比她碰到过的对手要高出许多,因此至今还没有失手过。要是带上其他人去可能不但帮不了她的忙,反倒有可能会误事。

旁晚时雪梅换了一身蓝布长衫,装扮成一个闲着没事出来找乐子的青年公子,手里摇着一把折扇,一步一步地慢慢来到了杏花楼。这时天刚刚黑下来,她要了一壶酒和一碟下酒菜,在大堂里悠闲地坐了下来。为了不引起旁人的注意,她还让伙计叫来了一个卖唱的,她一边喝酒一边听着小曲儿。

过了大约半个钟头,买主登场了。这是一个青年书生,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他的皮肤白白的,长得倒还文静。他背上背着一个布包袱,一进门就警惕地四下打量,好像在防着什么人一样。

雪梅不禁摇了摇头,暗自叹息一声:这人太嫩了,一看就是紧张到了极点,若是真有什么宝物到了他手里,十有八九会被心怀不轨的人夺走。

这个年轻人长得有点儿像她的梦中情人玉麟哥哥,也就是那天她救夜猫子时遇见的那个财主家的姑爷。当然,他只是脸的轮廓有那么一点儿像,远不如玉麟哥哥那么英俊帅气。可是雪梅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

他一看就是个老实的人,她甚至都觉得不好意思对他下手了。虽然心里这么想,但是总不能让一大帮弟兄们挨饿吧。该取的财物不去取,只会便宜了别的强盗们。

雪梅天资聪颖,有柴大哥等人的辅佐和帮衬,遇上不懂的事情他们都会给她详加解释,因此她的经验跟一个老江湖比起来也毫不逊色了。不然的话,单凭着她的容貌和武功,无论如何也很难在江湖上闯下这么大的名头来。

过了一会儿,又进来一个中年男人,商人打扮。他往四处扫了一眼,就直接走向那个书生坐的桌子,在他身旁坐下。雪梅全神贯注地偷听他们的谈话。虽然她离得远,身边又有个女人在唱小曲儿,但是她的听力极好,他们谈话的内容她一字一句都没有错过。

“袁公子,我们又见面了。银子带来了吗?”那中年人坐下后向那个书生问道,一边问一边注意着四周的动静。他说话的声音很难听,有点儿像公鸭叫。

那个姓袁的书生点了点头,说:“带来了。不过我要先看看那样东西。”

那个中年男人的眼睛往四周扫了一下,然后从自己长袍的袖子里取出来一卷东西,是一幅画。姓袁的公子立刻两眼放光,盯住了那幅画。他伸手要去取过来看,却被对方挡住了。

“袁公子,我们一手交银子,一手交画。然后你可以坐在这里验画,我当场点银子,等我们都看好了点清了再离开这里,如何?”那人说道。

姓袁的青年书生低头想了一会儿,点了点头。他把自己的布包袱拿起来放到桌上,推向对面那人,然后又从怀里取出来一叠像是银票的东西递了过去。那人也把手中的画卷交给了袁公子。然后他们一个开始仔细查看那幅画,另一个埋头清点银子和银票。

雪梅的眼神好,她远远地一见那幅画就觉得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想了一下,她想起来了:那幅画曾经是她家的东西,以前就挂在客厅里,她小时候几乎天天都能看到。那是她父亲吴元吉十多年前花了五百两银子从一个逃难的外乡人手里买回来的,据说是宋徽宗赵佶的真迹,堪称无价之宝。

吴元吉本来把它当成宝贝收藏,从不轻易给人看。后来他结识了庞知县,得知庞知县在书法和绘画上颇有造诣,就把他请到家中来,让他对这幅画评价一番。结果庞知县一看就看出了问题,说这幅东西不是真迹,而是一幅后人仿徽宗的作品。不过仿得还不错,一百两银子还是值的。

吴元吉听了满脸羞惭,送走了庞知县。他庆幸自己没有把这幅画拿出去当真迹到处显摆,还不算太丢人。从那以后他自然不会再把这幅画当宝贝了,只是随便挂在客厅里。偶尔接待至亲好友时,他还会拿自己当初买画受骗的事自嘲一下,以博客人一笑。

就在雪梅离家出走的前一年,吴元吉和一位爱画的朋友一起喝酒,一时高兴,就将这幅画送给了那位朋友。雪梅心想,要么是父亲的那位朋友把这幅画转手卖给了其他人,要么是被人盗走了,现在它又被拿出来当成真迹来哄骗不识货的人。

她正想着,那个青年书生已经鉴赏完毕,看他心情激动的样子,显然是没有看出什么毛病来。另外那个商人打扮的中年男人也点好了银子。他们两人先后起身,走出了杏花楼。出门之后他们就往两个不同的方向走了。

雪梅拿出些铜钱来打发了那个卖唱的,也跟了出来。她知道那幅画没有什么价值,因此没有去理会那个青年书生,而是跟在了那个中年男人的后面。她并不清楚他的画究竟卖了多少银子,但是估摸着应该在两千两以上,这也是一笔不小的不义之财了。

那中年男人在县城里左拐右拐地转了几个大圈子,始终没有发现远远地跟着他的雪梅。最后他停在了一条偏僻小路旁的一栋陈旧的房屋前,屋子里面亮着灯。他四下里看了看,显然是害怕有人跟踪他。

雪梅一路上跟着他,同时也在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这种偏僻的地方正是她下手的好地方。雪梅看见那中年男人鬼鬼祟祟的模样,心里松了一口气:这家伙一看就不是个正经的商人。这么一来她再来个黑吃黑就没有什么心理压力了。

那人在门上敲了一阵,门开了,一个女人把他迎了进去。雪梅悄悄地潜到窗子底下,屏住了呼吸偷听屋子里两人之间的对话。

“银子拿回来啦?”女人问。

“整整两千三百两,一文不少,这是你的三百两。怎么样?我钻地虎讲信用吧?”那个公鸭嗓的中年男人答道。接着他们两个人好像搂抱在了一起,窗子里传出了亲嘴的声音。

雪梅在窗外听了,不由得撇了撇嘴。钻地虎是一种生长在土里的虫子。这中年男人取了这么个猥琐不堪的外号,可见是个没什么出息的小蟊贼。

“那幅画呢?”女人一边喘息一边问。

中年男人嘿嘿地笑了,答道:“还在那书呆子手里呢。放心吧,我上次已经跟踪过他,他就在‘迎客来’落脚。灰熊和黑狸他们俩已经在那家客栈外面候着了,一到半夜就动手,保证让那幅画完璧归赵。”

“那就好。我好不容易才从王师爷家里把这幅画给偷出来,因为这个我被那个老家伙占了不少便宜呢。”女人故意用娇滴滴的声音说道。

“委屈你了,宝贝儿。只等我物色到下一个傻瓜就来它个故技重施,再用它来赚一笔!”男人一边搂住女人亲嘴,一边说道。

这下子雪梅算是听明白了:这女人去勾引了一个王师爷,从他家里把这幅画给偷了出来,交给了钻地虎。钻地虎以两千三百两银子的价钱卖给那个青年书生。然后又叫他的两个同伙再去客栈里把那幅画给抢回来,以后接着用它来骗其他人。真是打的好算盘!

“灰熊和黑狸下手没轻重,你说他们这次不会杀人吧?”女人担心地问道。

“应该不会,除非那呆子宁死也不肯交出那幅画来。放心吧,就算他俩出了事,被官府逮住,也绝不会供出我们的。我答应事成之后给他们每人一百两银子,要是他们把我给供出来了,以后找谁要银子?乖乖,快把衣服脱了,我等不得了。”

“哎呀,你别那么猴急……”

“这些天你一直陪着那王师爷,可把我给憋坏了,怎能不急?”屋里传出来一阵撕扯衣服的声音,还有中年男人粗重的喘息声。

雪梅平时作案后都免不了愧疚和自责。不过她肩上的压力实在太大,逼得她不得不狠下心来。现在既然知道了这两个狗男女都不是什么好人,她也就没有什么任何愧疚和不安了。

她拔出藏在身上的一把一尺长的尖刀,一脚踢开门闯了进去。眼前的景象让她不由得地瞪大了眼睛:那一男一女脱得光光的,正在床上干那事儿。那男人长得很丑,可是他胯下的鸡巴却是又粗又大,杵进那女人的肉洞里不停地抽动着。女人的年纪不小了,胖胖的,一身白肉在灯光下特别耀眼。

那女人见从门外闯进来一个持刀的黑衣蒙面人,吓得大声尖叫起来。雪梅一把将那女人从床上拖起来扔到地上,用刀背在她后脑上敲了一下,把她打晕了。

那男的刚才被吓呆了,这时已经回过神来。他见雪梅拿着刀向他欺近身来,急忙摇手叫道:“等等!”他指着桌边的椅子对她说:“这位兄弟请坐下,有话好说。”

雪梅没吭声,持刀站在那里盯着他。他只有上身穿着一件灰布褂子,下身光溜溜的,那根丑陋的大鸡巴还是硬邦邦地杵在那里。雪梅看得脸红心跳,幸亏她脸上蒙着黑布。

那些银子还没有被他收起来,正散乱地堆放在桌子上。真正的银锭只有不到三百两,其余的全是银票。雪梅拾起地上的一件衣服放到桌上,用刀指着那个男人,示意他把银子和银票都包好。他只好乖乖地照办了。

雪梅提起那个包袱转身正要出门,那男人突然从后面扑过来,想要抱住她的腰。雪梅早有防备,一闪身,躲开了他的搂抱。不过她拿刀的手在门上碰撞了一下,那把刀掉在了地上。

那男人心中一喜,急忙扑过去抢那把刀,却被雪梅抬腿一脚踢在他的肚子上。他痛得惨叫一声,倒在地上。情急之下他伸出两手抓住了雪梅的一只脚,拼命地抱住不放。雪梅往后一退,脚倒是抽回来了,鞋袜却被他脱下,被那个男人紧紧抓在手里。

雪梅的一只玉足暴露在男人眼前,晶莹剔透,十分诱人。这么漂亮的玉足,根本就不可能是属于男人的。那个叫钻地虎的男人吃惊地盯着她的赤脚发呆。雪梅又羞又怒,一脚蹬在他脸上,将他蹬翻在地。她扑上去骑在他背上,两手掐住了他的脖子。

钻地虎被掐得透不过气来,在地上拼命地翻滚挣扎着。他用力掰她的手,想把她从背上掀下去。雪梅用结实的两腿夹紧他的腰部,两手像铁钳一样死死地掐住他的脖子不放。一直等到他的身子软了下来,这才松开了手。

这时那个女人还没醒过来。雪梅伸手在那个男人的胸部探了一下,发现他还有心跳。她拾起地上的衣服撕成条,将这一对赤身裸体的男女背靠背紧紧地绑在一起。然后她把包着银票和银锭的布包袱塞进自己怀里,穿好鞋袜,提着刀出了门,消失在黑夜里。

第3节:文弱书生

雪梅回到富来通的密室后,柴大哥夜猫子他们几个都没有睡下,还在那里等她。现在她已经成了大家的主心骨。平时他们男人之间互不服气,时常有些不大不小的冲突。但是他们对她却一直是忠心耿耿,这一点让她很是感动。

她把银子和银票全拿了出来,交给柴大哥,由他负责分配。夜猫子端来早已准备好了的烧酒和饭菜,几个人开始吃上了。雪梅不但有酒喝,她面前还比别人多了一大盘热气腾腾的红烧肉。她也没有客气,用筷子夹起肉来大口地吃着。他们都知道大当家的最喜欢吃红烧肉,每次都尽量给她准备着。

吃饱喝足后柴大哥带着几个男人离开了,临出门时没忘了叮嘱她早点歇息。雪梅觉得柴大哥这个人现在变得有点儿婆婆妈妈的了,不过她还是很享受他的关心和照顾的。

雪梅在床上躺下来,可是脑子里总是浮现出那对狗男女抱在一起扭动的画面,让她怎么也无法入睡。她闻了闻自己身上,好像还带着那个男人的汗味儿。她起身出门端来一盆凉水,脱光了衣服,开始在灯下用凉水擦拭着身子。

擦着擦着她觉得自己的喉咙干燥,乳房发胀,两腿间也有些瘙痒起来。她不由自主地用一只手揉捏自己的乳头,另一只手压在阴蒂上轻轻地来回摩擦,嘴里也开始呻吟了起来。

她在心里在想着那个年轻英俊的玉麟哥哥,可是眼前出现的偏偏是那个叫钻地虎的丑陋猥琐的中年男人,还有他的大鸡巴。他正压在她身上,把硬邦邦的鸡巴往她两腿间捅来。雪梅忍不住大叫一声,浑身颤抖,胯下淫水泛滥,湿成一片。

这时已经快到半夜了,来车马店过夜的那些车把式和客商们早就睡熟了。院子里静悄悄的不见一个人影。

雪梅满足了自己之后,换了一身衣服拿着刀一个人来到院子里,在月光下练起了刀法。她最喜欢的兵器是一根熟铁棍,不过那东西太重,挨上一棍就会筋断骨折,一般情况下用不上它。这把刀还是耗子送给她的,是耗子他爹传下来的。雪梅上次救了耗子的命,他死活都要她收下这把刀作为防身之用。

雪梅从小就没有得到过师傅的亲传,她的本事都是云娘从师傅那里学来,再转授给她的。如果碰到难题,她也很难找人来给她解答。因此她学的每一招每一式都必须自己用心琢磨,仔细推敲,反复练习,直至融会贯通。这样反而养成了她从不拘泥于形式,善于举一反三的好习惯。她本是聪明绝顶的人,几年下来竟自创了一些堪称绝技的武功招式。

离家出走后,她混在一帮盗贼之中,大大小小的实战机会很多。她不断地把从前学的武艺加以改进,抛弃没用的花架子,融入实用的技巧,形成了她自己独特的风格。她虽然发誓不去学父亲的家传武功,但是因为从小天天都看着弟弟练武,耳濡目染之下,她还是记住了不少东西。不知不觉中,她自创的武功里也有了一些吴氏功夫的影子。

雪梅练刀练得带劲儿,不但没有觉得困倦,反倒更为精神了。她索性把刀插到背后,出了院子,在无人的大街上飞奔起来。她时而翻过院墙,时而爬上屋顶,就这么飞檐走壁地穿过了七八条街以后才停下来。

这么奔跑跳跃了一阵,雪梅身上微微出了些汗。她在路旁的一棵大树旁坐下歇息,感觉很舒服。

雪梅忽然想起了那个花了两千多两银子买走了那幅假画的青年书生。他长的模样还算可以,就是一股书呆子气。对了,那两个叫灰熊和黑狸的坏蛋今夜会去抢他刚买到手的那幅假画,他不会有危险吧?她不禁为他担心起来。

那家叫“迎客来”客栈离开这里只有不到两里路,雪梅决定前去看看。她这几年来干了不少巧取豪夺的的事情,她因为今晚的事而对那个青年书生产生愧疚之情其实是很荒唐的。不过她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她很快就找到了那家挂着“迎客来”招牌的客栈。这家客栈不大,上下两层加起来只有七八间客房。雪梅来到楼下一间亮着灯的屋子前,扒着窗子往里一看,只见一个十七八岁的伙计被结结实实地捆在一张桌子腿上,嘴里还被一团破布塞着。他现在昏迷不醒,头上还肿起来的一个大包,显然是被人用什么东西给打的。屋子里除了桌子椅子外,只有一个木头柜子。柜子的门是开着的,里面的东西被翻得乱七八糟,账本什么的撒了一地。

雪梅取出随身带的黑布把自己的脸蒙起来,推门走进屋里。她先把那个伙计摇醒,又把堵住他嘴的那团破布扯掉。这个可怜的家伙刚才被两个强盗抓住,用板凳在他头上狠狠地砸了一下。醒来后发现自己的手脚都被捆着,刚要叫喊,忽然看见眼前有个黑衣蒙面人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尖刀,他立刻闭了嘴不敢吭声了。

黑衣人用尖刀对着他的胸口,轻声问道:“这里今晚住了几个客人?”

他心里一下子糊涂了:“刚才那两个强盗不是问过了吗?难道这黑衣人跟他们不是一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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